務作業,悉依公開發行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 八 條:每屆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 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均停止股東名簿之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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